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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城镇污水厂污泥处理工作方案

污泥处理处置作为污水处理的重要环节,是衡量污水处理成效的重要标准。随着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快速建设和污水处理能力的不断提高,污泥产生量也急剧增加,成为困扰城镇水环境的新难题之一。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福建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节能减排,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迈出了重要一步。

该方案明确了2014年底前,福建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所有污泥实现安全处理处置等一系列具体目标任务,提出了合理选择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政策措施和保障措施。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精神,城镇污水处理厂在建设时应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鼓励将若干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适当集中处理。在合理选择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方面,福建省制定的该方案提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要坚持“资源化、无害化、低碳节能、安全环保、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污泥用于土地利用为主,污泥焚烧、污泥填埋、建材利用等其他处置方式为辅。要求福建省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学习借鉴成功经验,选择最佳可行的技术路线。

对于推进污泥处理处置的政策措施,方案强调完善补偿机制、落实扶持政策。鼓励现有污水处理厂或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推进污泥处理处置产业化运作,将污泥贮存、运输、处理处置纳入污水处理成本,合理调整污水处理厂运营费用,通过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或加大财政投入等措施,落实污水、污泥处理处置费用并及时拨付。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可享受国家、省的污水处理产业化和循环经济在税收、用地、用电、产品推广方面的相关优惠政策。

对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保障措施,方案最后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全程监管。把污泥处理处置工作作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列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强化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加快项目实施。将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列入各级地方政府环保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完善考核机制,督促工作任务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发改、经贸、财政、环保、国土、税务、科技、交通、农业等部门在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审批、用电、用地、环评、资金补助、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和污泥资源化产品的科研、市场准入审批、运输、推广应用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扶持,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各环节监管,切实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工作。污水处理厂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规定开展污泥处理和相关检测,建立污泥处理处置台账制度;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单位和各污泥接收单位应建立污泥转运联单制度,确保污泥产生、运输、处理量相符。